🚫 違規處理說明
- 車輛未依規定停放者,依情節輕重處以以下處置:
- 勸導
- 開立違規通知單/舉發標示單(單日一單為原則)
- 現場拍照採證並登錄系統
- 以 Email 或紙本通知車主/駕駛人
- 鎖扣或拖吊車輛
- 繳交行政處理費(含鎖扣、拖吊、保管)
- 學生車輛違規,得另通知學生事務處處理。
- 破壞鎖具、拒繳處理費者,將取消停車證與申請資格,並視情節議處。
- 14 日內未繳交費用者,經二次催繳後仍未處理,得取消停車證並禁止進入校園。
- 非本校人員車輛違規,經兩次查獲將通報單位並得禁止入校。
- 異議提出期限:收到處理通知單起 14 日內,單位應於 14 日內回覆。
💰 行政處理費收費標準
- 入校車輛未依規定停放者,行政處理費按車種及違規項目收費如下(以新臺幣計):
- (一)汽車每項 200 元,機車每項 100 元,腳踏車 50 元。
- (二)違規停放於校內標明指定用途之專用停車位者,不論車種每次 6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