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規處理說明

  • 車輛未依規定停放者,依情節輕重處以以下處置:
    • 勸導
    • 開立違規通知單/舉發標示單(單日一單為原則)
    • 現場拍照採證並登錄系統
    • 以 Email 或紙本通知車主/駕駛人
    • 鎖扣或拖吊車輛
    • 繳交行政處理費(含鎖扣、拖吊、保管)
  • 學生車輛違規,得另通知學生事務處處理。
  • 破壞鎖具、拒繳處理費者,將取消停車證與申請資格,並視情節議處。
  • 14 日內未繳交費用者,經二次催繳後仍未處理,得取消停車證並禁止進入校園。
  • 非本校人員車輛違規,經兩次查獲將通報單位並得禁止入校。
  • 異議提出期限:收到處理通知單起 14 日內,單位應於 14 日內回覆。

💰 行政處理費收費標準

  • 入校車輛未依規定停放者,行政處理費按車種及違規項目收費如下(以新臺幣計):
  • (一)汽車每項 200 元,機車每項 100 元,腳踏車 50 元
  • (二)違規停放於校內標明指定用途之專用停車位者,不論車種每次 6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