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規範

一. 進入校區車輛均應遵守學校車輛管理辦法規定行駛及停放。

二. 校門每日開放進出時間:06:00~23:30,緊急或特殊情事者,得視情況辦理登記後放行。機車除了送貨管制行駛校園,師生車輛限行駛停車區。

三. 校本部學生宿舍區機車依學務處宿舍管理規定停放,20:30~23:00可行駛穿越中央步道區(不得停放校園),其他時間禁止進入校園。

四. 停車位申請 : 師生申請車位請進入校行政網頁庶務系統填單:

(一) 汽車停車位
校本部地下停車位每學期新台幣肆仟元整
人社院校區地面停車場每學期新台幣壹仟元整(非教師及非主管職優惠為伍佰元)。
來賓、洽公、廠商及參訪人員之車輛應停放於臨時停車區。

(二) 機車(含電動機車)停車位
校本部教職員停車區每車位一學年新台幣貳佰元,人社院校區學生停車免費,校本部學生宿舍區機車停車場免費停車。

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地下停車場每學期肆仟元、停放於機車停車場每學年肆佰元 (提供兩格
相臨停車格)。

(三) 腳踏停車位
校區內腳踏車免費停放但均應停放於腳踏車停車格內,校本部教學區腳踏車車棚採固定車位停放,須進庶務系統填單申請,腳踏車禁止進入或停放建築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