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試算

中央校區場地資訊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號

場地名稱 適合活動 設備使用費
(日/次計)
校外單位
(小時計)
校內受補助
或合辦(小時計)
場地型式 容納人數 場地設備 備註
大愛樓演藝廳表演、大型集會600040003000階梯916舞台、燈光、投影機、影音播放
L1303 學術研討會議廳演講、研討會(限靜態活動)16001600800階梯25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B101 講堂表演、研討會18001800900階梯240舞台、燈光、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B106 演藝廳表演、研討會18001800900階梯240舞台、燈光、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鋼琴
B202 階梯教室上課、研討會10001000500階梯12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B104 階梯教室上課、研討會10001000500階梯10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B105 階梯教室上課、研討會10001000500階梯10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H210 階梯教室上課、研討會10001000500階梯10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L0306 階梯教室上課、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10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B201 遠距教室演講、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96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遠距視訊
第一教學研討室開會、研討會12001200600ㄇ型60投影機、影音播放
第二教學研討室開會、研討會10001000500ㄇ型44投影機、影音播放
第三教學研討室開會、研討會800800400方形18投影機、影音播放
圖書館中庭展覽、茶敘0200100平面——可用於展覽、茶敘
福田樓1樓用餐區研討會、茶敘500300150平面100投影機
一般教室上課500300150平面45投影機、麥克風、數位講桌(無空調)無空調

建國校區場地資訊

花蓮市建國路二段880號

場地名稱 適合活動 設備使用費
(日/次計)
校外單位
(小時計)
校內受補助
或合辦(小時計)
場地型式 容納人數 場地設備 備註
圖書館大禮堂表演、演講、研討會3000不外借2000平面800舞台、燈光、鋼琴、影像播放設備、音響系統、數位講桌、LED字幕機依圖書館開館時間
智耕樓地下一樓外迴廊茶敘、展覽1000200100平面470—
智耕樓演藝廳(B1樓)表演、演講、研討會200020001000階梯346舞台、燈光、鋼琴、影像播放設備、音響系統、數位講桌、LED字幕機
協力樓國際會議廳(4樓)演講、上課、研討會20001800900階梯236燈光、影像播放設備、音響系統、數位講桌
E106 北階軍訓教室表演、演講、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151舞台、燈光(簡易)、影像播放設備、音響系統、數位講桌、LED字幕機
D106 博雅講堂表演、演講、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150舞台、燈光(簡易)、鋼琴、影像播放設備、音響系統、數位講桌
智耕樓456階梯教室演講、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132舞台、影像播放設備、音響系統、數位講桌、LED字幕機
智慧樓 A204-2 多功能E化教室演講、上課、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120影像播放設備、音響系統、數位講桌、電子白板
第二會議室(智慧樓A310)開會、研討會18001800600馬蹄形120影像播放設備(含電腦)、音響系統、LED字幕機
智慧樓 A212-2 多功能微觀教室演講、上課、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94即時錄影系統、音響系統、遠距會議系統、無線簡報設備、影像播放設備、數位講桌、電子白板、LED字幕機(設備操作須由本校專責人員負責)
第一會議室(智慧樓A306)開會、研討會12001200600馬蹄形60影像播放設備(含電腦)、音響系統、LED字幕機
一般教室上課500300150平面50投影機、數位講桌

介仁校區場地資訊

花蓮市介仁街67號

場地名稱 適合活動 設備使用費
(日/次計)
校外單位
(小時計)
校內受補助
或合辦(小時計)
場地型式 容納人數 場地設備 備註
2H120 演藝廳表演、研討會18001800900階梯250舞台、燈光、錄影、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2A110 階梯教室演講、研討會14001400700階梯25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2A114 階梯教室上課、研討會12001200600階梯150投影機、影音播放、數位講桌
一般教室上課500300150平面45投影機、麥克風、數位講桌(無空調)

其它活動場地與收費備註

其它活動場地

  1. 展示攤位以3×2公尺為一單位,每單位每日500元。
  2. 借用草皮或空曠地點為活動場地,每單位每日2000元。

收費備註

  1. 假日人力支援費:假日或非上班時間人力支援,以4小時為計算單位,每人每4小時1200元。用膳時段如須人力配合,由借用單位負責人員餐費。
  2. 場地使用費:各場地使用費依借用時段計價,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價。
  3. 校內單位受補助或與校外單位合辦,設備使用費以二分之一計算。
  4. 費用計算:設備使用費×次(日)數+場地使用費×小時+假日人力支援費=應繳費用。
  5. 如有特殊增設電力或其他設備需求而致之成本,借用單位負擔之。
  6. 未列本表場地,各場地維護費依業管單位依本表所列之空間大小、設備比照或另訂之。
  7. 以上收費如有專簽者,依專簽辦理收費。